江西省藥監局出臺《江西省化妝品經營分級分類監督管理辦法》
為加強全省化妝品經營風險管理,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提高監管的精準性、精細化水平,近日,江西省藥監局出臺《江西省化妝品經營分級分類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按照化妝品經營者業態以及經營風險評價對化妝品經營者確定風險等級,并根據不同風險等級分類采取監管措施,有效提高監管效能。
《辦法》規定,化妝品經營者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分為A級風險(風險低)、B級風險(風險一般)、C級風險(風險較高)、D級風險(風險高)四個等級,縣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根據化妝品經營者業態、經營種類、經營規模等確定化妝品經營者風險等級。根據化妝品經營者風險等級劃分結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對不同風險經營者實施分類監管,合理確定監管重點、監管措施和監管頻次,實現監管資源的科學配置和有效利用。
此外,《辦法》顯示,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根據風險等級評定和分類監管情況,結合監管實際制定下一年度監管計劃、監督抽檢計劃,通過減少或增加監督抽檢批次、監督檢查頻次等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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