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坑老、騙老”從重嚴懲會判什么罪?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部署開展老年人藥品、保健品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打擊藥品、保健品市場“坑老”“騙老”行為。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聚焦老年人藥品、保健品領域,依法查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違法廣告、非法添加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
這是首次提出要重點整治“坑老、騙老”行為嗎?
2024年5月,人民網發文指出,一些企業沒有將精力用于產品開發,而是鉆研營銷欺騙之道,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對稱、辨別力判斷力較低,銷售價高質劣的保健品,不僅騙取錢財還造成身體傷害。保護好老人的利益,守護好老人的身體健康需求,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讓保健品“助老”不“坑老”,應在源頭上加強對保健品生產廠商的監控和管制。應建立完善的處置問題線索,暢通舉報渠道,舉報一起就處理一起,推動市場監管與群眾監督相銜接,有效打擊涉老保健品欺詐。
2024年10月,新華網發文指出,一些老年人花費大量退休金購買產品后不僅沒有感受到保健效果,甚至還引發了健康問題。有老人因改用保健品,擅自停用醫院開具的藥物,導致治療延誤。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成為“指尖一族”,“養生騙局”也向線上轉移。線上“養生騙局”往往利用不同網絡平臺引流、誘導、銷售,花招更多,手段更隱蔽,監管難度更大。針對專坑老人的“養生騙局”,必須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對那些以治病為幌子,行虛假宣傳、欺詐誤導之實的不法機構和個人,要露頭就打,嚴肅查處。
本次專項整治明確了哪些重點任務?
1.重點查處假借專家義診、健康咨詢等名義,借助各類論壇、康養旅游、老年大學、養老服務機構等場景和形式,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務的功效,夸大藥品功效療效,向老年人推銷、售賣偽高科技產品、養生理療產品、保健品、養老服務等行為。
2.加強涉及老年人的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監管,嚴格落實廣告審查制度,依法懲處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嚴禁保健食品宣稱疾病治療功效,防止保健食品“神藥”化。
3.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重點查處食品、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外包裝中含有虛假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非法添加,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線。嚴厲查處保健產品外包裝上標識標注含有虛假內容的行為,嚴厲查處以各類養生、醫療名義為噱頭,銷售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的藥品、保健品或者服務的行為。
4.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重點查處食品、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外包裝中含有虛假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非法添加,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線。嚴厲查處保健產品外包裝上標識標注含有虛假內容的行為,嚴厲查處以各類養生、醫療名義為噱頭,銷售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的藥品、保健品或者服務的行為。
“保健品坑老、騙老”從重嚴懲會判什么罪?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安翱表示,近年來,一些不良商家抓住老年人有保健需求的心理,通過“免費體檢”、“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夸大療效”等花樣繁多的手段,虛構保健食品具有包治百病的神奇療效,欺騙老年人高價購買,牟取暴利。此類“保健品坑老”案件頻發,犯罪性質惡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對此,《解釋》明確規定,實施此類犯罪,符合詐騙罪規定的,依照詐騙罪定罪處罰。如果銷售的食品不合格,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這些規定,有利于斬斷伸向老年人的罪惡之手,有效保護老年人的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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